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服务窗口建设的通知
2018-07-05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服务和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市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服务窗口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沪编〔2018〕23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区推进政府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服务窗口的界定
    1.区级部门、街镇、村居设立或管理的行政服务窗口和公共服务窗口,包括各类便民代办点、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窗口。
    2.水、电、煤等公共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共服务窗口。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梳理政府服务窗口基本情况。各部门要对现有的政府服务窗口进行全面梳理,摸清窗口底数和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业务类别对窗口进行分类,按照“一窗口一表”填写《政府服务窗口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①)和《政府服务窗口通讯录登记表》(附件1-②)。
    例1: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的单一窗口,如“区文广局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例2: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置的若干窗口,如“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治安窗口”;例3:多部门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以“综合窗口”形式设置的窗口,如 “产业项目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例4: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外设置的窗口,如 “区建管委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农民工保证金窗口”、“区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综合窗口”,若在局机关本部设置窗口的,可表述为XX局XX窗口,但内部科室不作为窗口统计;例5: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设置的综合窗口。
     2.开展窗口服务十项举措专项检查。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窗口服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十项:(1)是否建立考勤管理制度,是否明示服务时间,是否提供叫号服务,是否提供业务名称、办理窗口、办理编号、当前办理编号、等候人数、取号时间等取号信息;(2)是否挂牌上岗(3)是否实行AB角工作制;(4)是否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渠道(电话、窗口、网络等)是否畅通;(5)是否做到首问负责制;(6)是否做到一次告知(如,一次告知办理程序及所需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一次告知并说明理由等);(7)是否做到限时办结;(8)是否出具收件凭证;(9)是否提供复印服务;(10)是否提供邮递服务。
    检查结束后,按照“一窗口单位一表”的原则,如实填写《窗口服务十项举措专项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填报。
    3.围绕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当前,要重点围绕全国大数据分析民众对政府机构窗口服务反映集中的“不清楚办事相关事宜、也不容易搞清楚”、“便民服务设施少”和“排队等待时间长”等三个问题(见附件3-①),对政府服务窗口开展专项整治,同时,主动查找政府服务窗口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坚持分类整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力求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制度和长效机制。
整改完毕后,按照 “一窗口单位一表”的原则,填写《窗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登记表》(见附件3-②), 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填报。
    4.对上述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各主管部门要对本级及下属单位窗口梳理情况和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填报《主管部门窗口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规范政府服务窗口建设,是推进窗口政府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关心,分管领导专题部署落实。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窗口梳理等工作,切实保障工作质量。
    2.严肃自查、积极整改。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窗口服务事项举措专项检查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查找窗口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并明确整改举措和计划。区审改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将对各部门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随机暗访,暗访情况列入年度效能考核内容。
    3.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请各部门于5月28日(星期一)前,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报送至区审改办。


    附件:1-①.政府服务窗口基本情况登记表(一窗口一表)
             1-②.政府服务窗口通讯录登记表(一窗口一表)
             2. 窗口服务十项举措专项检查登记表(一窗口单位一表)
             3-①.大数据分析民众对政府机构窗口服务集中反映的问题
             3-②.窗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登记表(一窗口单位一表)
             4. 主管部门窗口情况汇总表(一部门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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