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组织工作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拟订组织工作相关政策和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组织工作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各领域党建工作政策研究、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牵头完善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统筹、督促指导和组织保障。负责党建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协调落实区委关于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和具体任务。指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承办区党代表大会相关工作,指导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负责党费管理、党内表彰与激励关怀帮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
(三)负责提出列入区委管理范围的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等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和办理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出国(境)等审批。协助管理市管在青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配合市委组织部办理全区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兼职审批、工资、待遇等有关事宜。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区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有关工作。
(四)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拟订党政干部、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信息、干部档案管理,指导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五)负责公务员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草案以及职位分类、录用调任、职务与职级并行、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制度。指导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六)统筹指导协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指导协调干部监督工作,研究拟订或者参与拟订干部监督工作、公务员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统筹指导协调人才工作,推动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九)统一管理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人才工作局。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