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实施《青浦区2018年度当年落地项目目录》的通知
2018-07-05
 

各有关单位:
    《青浦区2018年度当年落地项目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领导同意并印发(沪审改办发〔2018〕50号)。为做好本区当年落地项目推进实施和“上海市项目落地服务系统”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目录》的项目,项目单位要做到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推动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竣工,项目涉及审批部门要通过“强化基础、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同步审批、会议协调、限时办结”,帮助项目单位按期完成当年开竣工。
    二、项目单位应在“上海市项目落地服务系统”中及时更新项目推进情况,直至项目实现开竣工。同时,考虑到系统中对开竣工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较严格,为确保完成率和减少项目单位反复提交修改,最终开竣工证明材料仍采取各单位上报电子版、区审改办认定后代为上传的方式进行。
    三、对《目录》中,目前已经实现开竣工的项目,开工开业项目提供《施工许可》和《开工放样》、竣工验收项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件》,非建设性项目参照提供可证明工作已完成的材料,于5月31日前上报审改办。
    四、对《目录》中,截至6月30日不能实现开竣工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由归口单位(各行政机关、街镇、区属企业等)负责、社会投资项目由企业服务部门(各街镇、区属企业等)负责,会同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办事流程计划表(附件2),将项目所涉及的办理流程分解为若干环节,明确每个环节中要办理的手续、所委托的中介服务和开展的准备工作,归口单位或企业服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细化后的项目办事流程计划表推进项目当年落地。项目办事流程计划表于5月31日前上报审改办。
    五、除2018年当年落地项目外,请各单位对照2017年梳理的《2013年以来未开竣工项目目录》(附件3),如有项目已实现开竣工的,同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31日前上报审改办。
当年落地项目实施情况关乎年底市效能办对各区政府效能考核结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2018年度当年落地项目目录(开工开业项目47项、竣工验收项目76项)           
                2.项目办事流程计划表(样表)
                3. 2013年以来未开竣工项目目录(未开工开业210 项、未竣工验收项目7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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