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情况调研的通知
2018-07-05
 

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青浦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青委办〔2016〕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现对各部门(单位)编制外用工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区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本部门、本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情况(数据截止2018年5月底),按照统计要求,填报《编制外用工人数统计表(汇总)》《编制外用工人员名册表(经批准)》《编制外用工人员名册表(未经批准)》(附件1-3)。
    二、对本部门使用的未经批准的编制外用工情况,需另报相关情况说明,包括用工现状、原由和程序,区文件出台后有关做法,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措施和设想等(附件4)。
    三、上述表格和情况说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审、加盖单位公章后(并请同时RTX报电子格式),于6月8日(周四)前同时报送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注: 2016年对经批准使用的编制外用工人数进行过汇总确认,此次主要补充具体用工信息。目前人数如有不一致的,请提前与区编办沟通。

首页 | 青浦概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三定”规定 | 监督检查 | 业务知识 | 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