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编办完善三项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2013-10-11
 

宁波市编办完善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机制,严格管理、动态调整,加强宣传、规范运作,建立机制、强化监督,做到管住管好管活,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是完善规范化督查机制。研究建立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报和核准工作制度。探索履职评估和机构编制效用评估办法,选择部分市直单位进行评估试点。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健全检查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改革、管理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十八大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作为当前管理的重点和长期任务加以执行。

 

  二是完善精细化管理机制。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广应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研究提出市属开发园区、垂直管理单位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进度,争取年底在全市推广应用实名制管理系统。积极推动制度机制建设,研究出台《宁波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宁波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市属事业单位党工青妇专职干部职数配备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管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公立幼儿园、中小学和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编制配置指导意见。

 

  三是完善动态化调整机制。在强调严格控制前提下,决不管死,按照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增减的要求,加强对各领域工作和机构编制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跟踪评估部门和单位职能调整及机构编制使用情况,做到把控编与调编结合起来,把盘活存量与优化结构结合起来,努力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整合机构设置、完善调配手段、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等途径,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把日常管理的重点放在调整结构、盘活存量上来,切实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重点领域倾斜,当好机构编制配置的“调节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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