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级机构改革
2020-10-09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上海市区级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着力改革区级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青浦实现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成更高能级、更高品位的上海对外服务门户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在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上,主要是:

一、调整优化区委机构和职能

1.组建区监察委员会。

2.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

3.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5.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

6.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

8.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9.不再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10.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公安分局承担。

11.优化区委工作党委设置。设置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区社会工作党委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设置区教育工作党委,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设置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合署办公。

12.优化区保密工作管理体制。设置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与区国家保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3.将区台湾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仍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改革后,区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区委工作机关12个,具体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档案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整优化区政府机构和职能

1.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

3.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区农业委员会。

4.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区旅游局。

5.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7.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9.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等划入区审计局。

10.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挂区质量发展局牌子。

11.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挂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12.优化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不再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13.优化区政府办公室职责。将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政府地区办公室并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挂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地区工作办公室牌子。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仍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4.组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区商务委员会挂牌。不再保留区粮食局。

15.优化区民政局职责。将区社会团体管理局更名为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区民政局挂牌。

16.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不再挂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三、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设置区商务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区商贸、服务、流通、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职责。

2.设置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效能建设有关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数据管理等职责。

3.设置区区域发展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江浙周边市县在规划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旅游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战略协同,共同推进环淀山湖战略协同区核心区融合发展,统筹协调区域合作,主动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改革后,区政府设置32个机构,具体为: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济委员会、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民防办公室、区商务委员会、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此次改革还包括: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以及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等。

    相关附件
首页 | 青浦概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三定”规定 | 监督检查 | 业务知识 | 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