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12-30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工作委员会是青浦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负责街道辖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是地区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是青浦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2. 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 领导开展街道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法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4. 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6. 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推荐、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
    7. 加强党建引领,动员和协调驻区单位参与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支持统一战线成员在社区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8. 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依法行政和开展执法情况进行考核督办,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对涉及区域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处置。
    9.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2. 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
    3.对区域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开展环境保护,配合做好救灾防灾工作。
    4. 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指导居(村)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农村)建设和管理。
    6. 承担农村稳定和建设、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指导和服务工作。
    7.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8.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等的合法权益。
    9.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10.做好企业管理服务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香花桥街道党工委、香花桥街道办事处设8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挂人大代表联络室牌子)、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社区自治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综合发展办公室。
    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大代表联络室牌子)
    主要履行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会务、文书、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机关党建等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督查、法制、信息化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牵头协调跨部门工作。
    (二)社区党建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党的建设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居民区党建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区党代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对派出机构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三)社区管理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综合管理和监督专业管理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绿化市容、环保、防空、防震、防汛抗台、社区防灾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区规划、旧区改造和住宅建设基地的基础工作,做好居民动迁安置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审批和管理工作;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社区服务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公共服务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落实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残联、住房救助、教育、文化、体育、科学技术、卫生和计划生育、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负责通过调动政府公共资源开展社区公共服务。
    (五)社区平安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主要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平安建设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消防、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六)社区自治办公室
    主要履行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协调街道相关职能机构落实社区自治工作;负责规范、指导居(村)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农村)建设管理;负责扶持、培育、管理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七)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台事务、非公经济人士、党外代表人士、社区统战等工作;负责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相关工作。
    (八)综合发展办公室
    主要履行统筹社区发展、服务指导“三农”工作、财政审计的工作职能。具体负责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做好社区内企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三农”服务指导工作;负责社区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做好财政收支和审计检查工作。
    街道设置纪工委,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领导。设置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55名。其中,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工会主席、纪工委书记可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街道各党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一般设1-2名,任务特别重的可以增设副职1名。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纪工委副书记,以及信访机构、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负责人可按正科级领导职务配备。上述科级领导职数共21名,
    其中正科13名、副科8名。非领导职数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四、其他事项
    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按《青浦区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及区编制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上海市青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上海市青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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