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强调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五年内只减不增
2013-10-31
 


   
     新华社南京2006年3月2日电(记者王骏勇)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日在南京召开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要求的“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06年中央编办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督查力度。这四项措施为:一是在乡镇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做到定编到人。二是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纳入乡镇政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用好“12310”举报电话,及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查办。四是协调地方组织部门将确保“5年内只减不增”目标纳入县乡党政领导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据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司长于宁介绍,2005年中央编办会同中纪委监察部、中组部、财政部等部委曾对河北等10个省区市的101个乡镇进行了联合督查,感到守住“5年内只减不增”这条底线不容乐观。中央四部委联合督查组对各地的抽查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对守住“只减不增”底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地方严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另外,乡镇人员“出口”不畅,“进口”压力大,很多乡镇上一轮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仍依附在乡镇。减人渠道不畅,而增人的名目却很多。

    因此,中央编办计划今明两年再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去年未督查的21个省区市督查一遍。对去年已经督查过的地区,则通过跟踪问效、回访等形式,确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于宁透露,为给监督检查提供制度保证,中央编办今年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规定,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对落实5年内只减不增任务不力的地区和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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