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上海市青浦区地方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022-03-28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是区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也是党史研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地方志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地方志、年鉴编纂工作的机构,承担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上海市青浦区地方志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均为区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相当于正处级。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编〔2008〕42号)和《关于本市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三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编〔2012〕139号)精神,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上海市青浦区地方志办公室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一、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党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党史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指导镇(街道)、部门开展党史研究工作。

(二)研究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区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务;撰写和编写青浦党史上的重要人物相关资料,编辑出版重要书籍。

(三)征集、整理、编纂区委重要党史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历史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搜集、整理和研究其他有关党史信息资料。

(四)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协助审查区委和有关单位涉及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展览、纪念馆陈列等。

(五)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区委交办的党史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为区委解决有关党史方面的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

二、上海市青浦区地方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本区地方志工作;拟定本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本区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

(三)负责审查验收本区乡镇志(专业志);指导编纂本区专门年鉴;负责组织编纂、审定《青浦年鉴》。

(四)负责搜集、保存本区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开展旧志整理和研究工作。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组织开展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六)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指导青浦区地方史志学会的工作。

(七)组织实施本区地方志分管领导培训及编纂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表彰和奖励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地方志优秀成果。

(八)完成市地方志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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