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2022-03-28
 

 

根据市编委《关于本市区县档案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区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若干意见》(沪编〔2012〕33号)精神,上海市青浦区档案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的接收、保管、整理和利用的职能,机构级别为相当于正处级,隶属区档案局领导,与区档案局合署办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接收本馆接收范围内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

四、集中统一管理全区的档案、资料,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鉴定,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和政府及社会提供服务。

六、承担政府公开信息的集中查阅和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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