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6-02-14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3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区县、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沪编〔2015〕70号)的精神,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为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具体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区级层面跨区域重大执法活动及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根据职能分工,配合区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执法保障工作,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对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
    (五)承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下设4支执法中队,即: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机动中队、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夏阳街道中队、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盈浦街道中队和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香花桥街道中队,机构规格均为相当于正科级。
    (一)机动中队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机动中队主要承担跨区域执法、重大案件执法、应急处置保障及执法监督等职责。具体为:负责集中整治、突击检查和跨区域执法工作,参与全区性重大执法行动;负责全区重大、疑难或有一定影响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保障工作;受局委托对街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中队
    夏阳街道中队、盈浦街道中队和香花桥街道中队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的派出机构,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为: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全区性重大执法行动;完成街道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共配备人员编制108名,不再专门核定处级领导职数,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副局长兼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设科级领导职数8正8副。其中:机动中队配备事业编制25名,设科级领导职数2正2副;夏阳街道中队配备事业编制24名,设科级领导职数2正2副;盈浦街道中队配备事业编制19名,设科级领导职数2正2副;香花桥街道中队配备事业编制28名,设科级领导职数2正2副。    
    非领导职数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上海市青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上海市青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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